【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重要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5   |  浏览次数: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的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受理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做好资格审查和内容审查工作。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基本要求,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往年申请书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同时申报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

3.不采用201912月新修订《申请书》和《活页》的;未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填写的;《活页》中直接或间接明显透露申请人相关背景材料的,以及《活页》第一页未附上《通讯评审意见表》的(请按《活页》脚注的要求做好形式审查)。

4.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在2020215日前未办理结项的,或未向工作办提交结项材料的。

5.申请人近五年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作撤项、终止处理,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工作办通报批评的。

二、报送方式及要求

1.电子版申请材料已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请务必按照审核通过版本提交纸质版材料,纸质版需与电子版完全一致。

2.电子版申请材料尚未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请尽快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提交,并务必在4月26日前完成审核通过再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

3.即日起至55日前集中接收纸质版材料。《申请书》(请切记负责人和成员签字)和《活页》一式6份(原件1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材料装入材料袋,材料袋封皮请粘贴申请书封面复印页(含学科分类、单位、项目负责人等信息);请勿把单份《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中。

报送地址:请将材料投入京师大厦南门车辆进出口保安亭内科研院材料受理箱(注意受理箱和返还箱,核对后放入)

科研院将统一进行盖章、申报数据及材料报送,请务必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艺桓、江雪婷

话:1841092737318411065373

三、试行网络评审

今年拟对考古学和统计学两个学科试行网络申报评审。凡申报考古学和统计学学科的申请人,除按照往年惯例提交纸质材料外,还需要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咨询电话:400-800-1636)填报相关材料。请申请人于5617时前登陆平台填报,科研院将于5717时前完成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