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申请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2   |  浏览次数: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基金申报指南也于1月11日正式发布,学部将继续做好基金项目申报的组织、支持和服务工作。为了加强学部2024年度基金的申报,提高基金项目申请的申报率和资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

1、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

2、非集中接收期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其官网“通知通告”“项目指南”栏目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提醒:请申请人至少在申报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提交,并务必联系科研院审核提交。

二、申报要求及特别注意事项

1、基金申报系统于1月15日开放,3月6日关闭

2、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3、所有申请人依托单位请选择太平洋在线会员官方网,不能写太平洋在线会员官方网珠海校区。

4、账号事宜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添加人员Excel模板(附件1)及职称证明材料(学校人事系统本人职称截图)至学部sunxiaoqin@bnu.edu.cn申请开户。提醒:请保证申请账号所用电子邮箱畅通有效,建议使用师大邮箱。

20238月后未登录过系统,信息系统强制要求第一次登录时修改密码,建议后续绑定手机号便于接收验证码。若无法重置密码,请联系科研院liuningyin@bnu.edu.cn

5、2024年最新政策变化重要提示

(1)申请资格

面上项目:取消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女性申请人年龄放宽到48周岁。

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叶企孙”科学基金: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

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分为A类和B类两个亚类。A类申请条件与往年一致,申请人不超过60周岁;B类专门用于资助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组成的团队,申请人和骨干成员不超过55周岁且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科学问题属性

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简化为“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两类。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试点进行分类评审。

(3)简历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情况

简历新增对本人代表性论著的署名情况进行标注的要求。

提醒:申请人及成员请先在“成果在线”处完善成果信息,再重新生成简历,勿使用2023年版本。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三、学部组织形式审查

3月8日,学部将组织学部和二级单位秘书对申请书进行集中形式审查,以最大限度降低申报书出现形式问题的可能性。

四、学部组织项目申请分类指导

学部将组织召开相关类型申报专题讲座,请各二级单位做好重大重点项目的协助和组织工作,请申报重大重点项目(含重点、联合、人才、群体项目等)的老师于1月22日之前回复邮件至sunxiaoqin@bnu.edu.cn告知项目类型和初拟名称。

五、学部组织项目申请书咨询

学部将组织开展项目申请书咨询工作,邀请相关专家为有咨询需求的申请者(自愿原则)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具体安排如下:

1、有咨询需求的老师请于2月19日前撰写完成项目申请书初稿,并将初稿word版发送至sunxiaoqin@bnu.edu.cn

2、2月20-23日,学部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审阅,提出针对每个项目的具体建议和意见。

六、学部对重大重点项目申请的经费支持

学部继续为重大重点项目申请提供经费支持,申报者可以在得到答辩通知之后随时提出申请(包括预算),经主管副部长批准后可以报销。

七、联系方式及有关网址

1、科研院:

北京校区:刘凝音,010-58800226,liuningyin@bnu.edu.cn

林小鹃,010-58807807,linxiaojuan@bnu.edu.cn

珠海校区:姜亚莉,0756-3683150,jyl@bnu.edu.cn

文,0756-3621082,shiwen@bnu.edu.cn

地理学部:孙晓芹,58804325,sunxiaoqin@bnu.edu.cn

                 张 英,58805832,zy81@bnu.edu.cn

2、基金委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

3、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电话:010-62317474;邮箱:support@nsfc.gov.cn

附件1.添加人员Excel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