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学部将继续做好基金项目申报的组织、支持和服务工作。为了加强学部2023年度基金的申报,提高基金项目申请的申报率和资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 基金申报系统于1月15日开放,3月6日16:00关闭。
2.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3.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发送本人邮箱、证件号、职称及职称证明材料(学校人事系统本人职称截图)至sunxiaoqin@bnu.edu.cn申请开户。
4.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变化:
(1)2023年度采用新的简历模板,申请人勿使用2022年简历,须重新填写。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限项调整: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的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注: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3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3)优青、杰青项目与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
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在同层次以及上一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统筹(联合限项):
①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
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和“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科学仪器方向)项目总数合计限1项。
(5)《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于2023年1月11日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具体改革举措详见《指南》。
(6)其它通知事宜参见附件1科研院发布的申报通知。
二、学部组织形式审查
3月9日,学部将组织学部和二级单位秘书对申请书进行集中形式审查,以最大限度降低申报书出现形式问题的可能性。
三、学部组织项目申请分类指导
学部将组织召开相关类型申报专题讲座,请各二级单位做好重大重点项目的协助和组织工作,请申报重大重点项目(含联合、人才、群体项目)的老师于1月17日之前回复邮件至sunxiaoqin@bnu.edu.cn,告知项目类型和初拟名称。
四、学部组织项目申请书咨询
学部将组织开展项目申请书咨询工作,邀请相关专家为有咨询需求的申请者(自愿原则)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具体安排如下:
1. 有咨询需求的老师请于2月19日前撰写完成项目申请书初稿,并将初稿word版发送至sunxiaoqin@bnu.edu.cn;
2. 2月20-23日,学部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审阅,提出针对每个项目的具体建议和意见。
五、学部对重大重点项目申请的经费支持
学部继续为重大重点项目申请提供经费支持,申报者可以在得到答辩通知之后随时提出申请(包括预算),经主管副部长批准后可以报销。
六、联系方式及网站
1. 科研院: 刘凝音,58800226,liuningyin@bnu.edu.cn
林小鹃,58807807,linxiaojuan@bnu.edu.cn
地理学部:孙晓芹,58804325,sunxiaoqin@bnu.edu.cn
张 英,58805832,zy8 1@bnu.edu.cn
2. 基金委网址:http://www.nsfc.gov.cn
3. 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电话:010-62317474;邮箱:support@nsfc.gov.cn